金融消保评价办法发布,这种情况或被暂停业务

2025-09-15 17:12:43    作者:陆易    来源:柒闻网

9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旨在通过细化的条款,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评级办法”涉及的要素包括“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共7项。

各项要素由若干评价指标组成,评价要素的权重之和为100%。其中,营销行为管理权重和纠纷化解权重较高,均为不低于25%。

其他如体制机制权重、适当性管理权重、金融教育权重均为不低于10%,消费者服务权重和个人信息保护权重均要求不低于5%。

消保监管评价结果按照得分情况分为五级:90分(含)至100分为1级;75分(含)至90分为2级,75分(含)至80分为2C;60分(含)至75分为3级,60分(含)至65分为3C;45分(含)至60分为4级;45分以下为5级。

而在2级、3级维度,又细分为2A、2B、2C;3A、3B、3C。

值得一提的是,《评价办法》根据评价结果,对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对于评价结果为1级、2A级的机构,可适当降低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现场检查频率、优先选择或推荐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试点,给予正向激励。

对评价结果为3级的机构,可视情形依法采取下发风险提示函、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内部问责等方式要求其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和执行,必要时公开披露其不当行为。

对评价结果为4级且整改措施不力或到期仍无明显整改效果的机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在开办新业务、增设分支机构等方面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对于评价结果为5级的机构,可能被依法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责令调整金融机构有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

柒财经认为,《评价办法》虽未提及网贷、助贷平台,但对这些行业而言,同样有着重要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