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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融通“改嫁”新力金融获批:多次违规被罚,双方旗下P2P均涉嫌自担保

2017-04-11 09:34:00  作者:扁豆 来源:柒闻网 

 
新力金融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周后,收到了来自央行的一份“贺礼”,而这份“贺礼”恐怕让新力金融难以消化。
 
新力金融于4月8日发布公告称,央行批准了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后新力金融将持有海科融通股权100%。新力金融董事会表示,“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改嫁”新力金融
 
据新力金融发布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进展公告》)显示,新力金融重组收购标的海科融通于 4 月 7 日收到央行文件《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批复相关文件的通知》(银管发【2017】87 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为,同意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变更后,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唯一出资人,持股100%。
 
根据相关规定,德众金融申请在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期间,中止审查本次交易。
 
早前,新力金融于2016年9月15日发布公告称,新力金融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第三方支付机构海科融通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对上交所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了更新与修订。
 
根据重组预案,新力金融拟以21.49元/股发行8435.20万股,并支付现金5.66亿元,合计作价23.79亿元收购海淀科技等10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海科融通100%股份;并拟以不低于21.49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资不超过15亿元,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山东物流金融服务平台项目、华润MIS项目、河北“村村通”项目等。
 
另外,2015年9月,上市公司永大集团也发布公告称将收购海科融通,根据2015年12月25日的重组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计作价29.69亿元收购海科融通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2.24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投资海科融通及上市公司项目等。10个月后,永大集团宣布终止收购海科盈通,因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监管政策的重大不确定性。
 
“前后相比,海科融通估值在短短三个月之内,一下缩水了5.9亿元。”有业内人士认为,在与永大集团终止重组后,海科融通之所自贬身价改嫁,就是找到一个好归宿。
 
“谈判”剥离P2P
 
为了增加并购重组过会的概率,新力金融剥离其他类金融业务,从而使交易更符合相关监管规则。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新力金融修订后的方案显示,9月19日,新力金融证券部人士称,监管部门主要是严控跨界收购互联网金融资产,公司在收购前已经布局了互联网金融资产,旗下已有独立运营的P2P平台,而且公司此次收购只收购了第三方支付业务主体,其他互联网金融资产都将剥离出去。
 
据重组预案披露,海科融通拟于 2016年9月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旗下P2P平台众信金融以及其他控股及参股公司进行剥离。剥离后,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这是当初谈判时说好的条件。公司主要是要进军第三方支付领域,在其他类金融领域已有布局。”前述证券部人士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旗下已有租赁、小贷、典当、担保、P2P 网贷平台等类金融资产。在现有类金融业务基础上,公司增加第三方支付业务,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泛金融领域业务,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而最初在与永大集团的重组中,海科融通旗下的P2P平台业务并未剥离出去。
 
工商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海科融通仍为众信金融股东。海科融通官网也保留着对众信金融的介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多次违规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海科融通曾存在过被央行重罚的“前科”。
 
公开资料显示,海科融通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与网络借贷平台业务,拥有全国范围内经营银行卡收单业务的从业资质。
 
2014年3月,央行对易宝支付、海科融通、盛付通等在内的8家机构给予全国范围内暂停接入新商户的处罚,并对所有存量商户和受理终端按规定进行全面、逐一清理。2015 年4月后才逐步恢复业务。
 
2015年9月25日,央行济南分行下发发济银罚告字[2015]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针对海科融通山东分公司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未按规定留存特约商户申请材料、资质审核材料等档案资料等违法事实,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016 年8 月8 日,央行营管部下发银管罚[2016]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科盈通因存在(1)未按规定使用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2)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3)未按规定使用备付金;(4)未自主完成特约商户资金结算,将资金结算业务外包等部分违法事实被央行处以6万元罚款。
 
新力金融在早前公告中表示,报告期内,海科融通曾因业务违规操作而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处罚,在规范经营层面存在一定的风险,标的资产的估值亦充分考虑了经营风险对风险调整系数的影响。
 
实际上,新力金融也因涉嫌违反有关规定被多次问责。
 
3月31日,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但存在因调查导致定期报告调整的风险,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延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月29日,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安徽银监局决定对新力金融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改正。
 
早前,2016年5月,安徽证监局发文称,新力金融高管与子公司资金拆借未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徐立新等高管被要求到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旗下P2P面临合规风险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发现,作为海科融通主要利润来源的P2P平台众信金融,在业务上还面临着一系列合规风险。
 
资料显示,众信金融由北京众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与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海淀国投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海科融通控股股东。
 
众信金融官网显示,平台3月7日与浙商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在对接完成前,该平台资金由其母公司海科融通托管。
 
此外,据中国经营报报道,目前众信金融上信用标之外的债权项目均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担保。工商信息显示,该担保公司为海淀国投的全资子公司。按照股权关系,众信金融平台方、担保方和资金托管方具有明显的关联关系。
 
此外,新力金融旗下P2P平台德众金融曾多次被曝平台项目出现逾期。另据P2P访谈此前报道,在与德众金融合作的众多担保公司中,安徽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新力金融旗下融资担保公司,德众金融平台也涉嫌关联担保。
 
多位互联网观察人士和支付从业人士均认为,关联担保目前来看是一种钻政策漏洞的“擦边球”行为,同样无法避免P2P平台的自担保风险,如果不能在整改期内完成合规,今后仍存在较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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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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