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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 鼓励互联网与金融机构融合创新

2017-03-31 10:46:24  作者:裨将 来源:柒闻网 

IF观察(ID:prjrgc)3月31日消息,云南省政府近日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将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指标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将完善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能力,纵深推进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鼓励省内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引导现有互联网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大众创业、小微企业、城乡居民提供便利可得、价格合理的普惠金融服务。
 
据IF观察(ID:prjrgc)了解,《实施意见》强调,将改进金融机构服务方式。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宽服务覆盖面,构建功能完备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稳健发展众筹,吸引资金直接流入到“三农”发展和符合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小微企业。引导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发展新型移动支付方式,推广移动金融和移动支付应用,提升移动金融产品综合服务能力,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和普惠度。
 
同时,《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适合特定人群的理财产品,为群众提供多样化资产保值增值渠道。
 
《实施意见》指出,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培育支持小微企业新生力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或发起设立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老少边穷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组建,进一步扩充金融服务主体。
 
《实施意见》表示,将提升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水平。规范支付市场管理,积极推进涉农电商发展,提高互联网金融在小微支付方面快捷、便民的服务水平。
 
同时,云南省政府要求,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鼓励省内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将鼓励发展金融中介组织。大力培育及引进审计、技术咨询服务、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组织。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支持作用,以优质中介服务提升普惠金融便利性。构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聚集区,完善普惠金融产业链,为普惠金融体系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据IF观察(ID:prjrgc)注意到,云南省将建立完善普惠金融统计体系。《实施意见》表示,将结合实际,设计形成包括普惠金融可得情况、使用情况、服务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跨部门的专项调查统计,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务基础数据和信息。建立评估考核体系,形成动态评估机制。按照区域和金融机构2个维度,对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各地、各金融机构根据评价情况进行改进,提高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和效果。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风险监管。坚持监管和创新并行,加快建立适应云南省普惠金融发展要求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各地、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风险监管,做好风险识别、监测、评估、预警和控制工作,优化金融环境,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案件审判和仲裁机制,有效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同时,保障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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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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