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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底已经摸清 京沪湘下达网贷整改“最后通牒”

2017-03-29 18:23:40  作者:扁豆 来源:柒闻网 

近日,《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称“《讨论稿》”)在网络流传,文件要求上海整改时限不超过6月底。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与湖南三地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达了“最后通牒”。有业内人士指出,可以预见的是,接下来各地金融办也将逐步下发整改文件,“不过,这个要根据各地金融办的进展来决定”。
 
北京一位网贷平台相关负责人直言,广为关注的风险备付金、金交所、融租租赁合作等内容肯定是一刀切。北京网贷整改”148条是真的,每家平台根据自己的情况逐条对照,原则上是所有的内容全部按照要求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日前在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上也指出,“整治,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一个很大的成效就是把各方面的底数摸得很清楚了”。
 
“现在的原则是通过监理争论,让好的企业坚持下去,不好的企业害群之马清理出去,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长效的监管机制,”李东荣补充道。
 
上海:整改时限不超过6月底
 
《讨论稿》共有6章36条,其中对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监管规定的,给出的整改时限不超过2017年6月30日。
 
《讨论稿》对在上海注册的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公司法人从“备案管理”、“风险管理与客户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另外,该讨论稿中并未规定办法具体施行日期,不过,提到办法有效期为5年。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月22日,上海市金融办召集部分P2P平台举办了关于上述文件的讨论会。消息人士称,上述网传文件与此前讨论会上讨论稿件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金融办均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艺表示,上海要求法律意见书不仅针对新设平台,对于存量的网贷机构,律师事务所要出两份合并后的法律意见书,对整改的合规性问题发表结论性意见,比厦门和广东地区更加严格,且要求发表意见的范围更加实质性。
 
北京:7月中旬完成全部整改
 
据网贷天眼3月23日消息,北京监管部门向各网贷平台下发了一份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下称《整改要求》)的文件,全文共计8大项148条。
 
北京一位平台高管透露,北京监管部门要求平台将整改意见报送后每15天提交一次整改进度,且需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整改。
 
《整改要求》表示,承诺保本保息、代偿均属违规行为;风险准备金、备付金等各种担保本息的形式均违规;与平台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也属违规。除了严禁网贷平台不得自行发售理财产品外,还禁止平台代销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种金融产品,也不得以链接形式导流并收取佣金。
 
据了解,北京市网贷行业平台总计300多家,目前前后发放的整改意见书占总量的1/3。另一位北京平台相关负责人指出,资金存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中介经营范围等内容必须要做,“目前整体是,从严整治。”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指出,要区分红线和黄线,有步骤统筹处置合规风险。北京市网贷企业的整改要求,将是全国P2P平台企业的整改风向标,不仅对于本地企业有意义,对于其他地域的企业同样具有参考价值,“也就是说,研究透彻《整改要求》对于每家P2P企业都有意义。”
 
湖南:力争9月底完成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3月20日,湖南省打击非法集资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抓紧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并明确了整治时间表。
 
会议要求,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各市州政府分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对存在问题的重点机构,要及时发放整改意见书,限定整改时限。“抓紧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今年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P2P网络借贷机构等领域清理整顿收尾,力争9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对于整改后通过验收的机构,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对于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其退出市场;对于拒不配合进行整改的,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打击;对非重点对象,要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决不能有“漏网之鱼”。
 
“没想到短短几个月,一楼大堂公示牌上显示的公司又换了一批”,一位曾经是湖南本土一家网贷平台的副总经理陈辉表示,“多的时候,光浮出水面的网贷平台就有100多家”。
 
最长被放宽至年底
 
据经济参考报2月29日消息,记者日前从某地方金融办了解到,鉴于目前各地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程度存在差异,专项整治的收尾工作将根据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最长被放宽至年底,专项整治工作需服从“时间服务质量”的原则。
 
在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明确提出继续严治互金风险,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
 
若按照原定时间计划,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清理整顿及督察评估工作需在2016年11月底完成,验收和总结工作需要在2017年1月底完成,总体报告上报国务院2017年3月底前完成。
 
从整治工作进展来看,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原定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表示,继2015年12月网贷规定正式出台后,其本身是需要一些细则配套才能进行整改。“随着监管规定的陆续出台,相信各地的监管力度会逐渐加强。”
 
随着互联网金融新的行业发展阶段的到来,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是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的重中之重。首山集团董事长梁晓伟指出,要想从根源上彻底解决累积的风险问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就必须全面提升自身在业务模式、资金安全、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能力。
 
王艺律师表示,对于没有完成备案或者被注销备案登记的网贷平台,实际却从事网贷业务的行为,会被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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