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合计金额1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违规设置绩效考核指标;自助循环类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借新还旧及重组贷款管理不到位。
福建监管局据此对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15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凌婷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涉及信贷业务全流程的多项合规问题,尤其在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及重组贷款等关键环节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反映出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机构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的持续关注和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