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国际信托)被罚415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罚单显示,厦门国际信托因项目审查、审批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不准确,导致超需求发放贷款;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数据不准确;信托业务分类不准确;固有业务风险分类不准确共“七宗罪”被罚。
罚单显示,厦门国际信托因项目审查、审批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不准确,导致超需求发放贷款;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数据不准确;信托业务分类不准确;固有业务风险分类不准确共“七宗罪”被罚。
因对上述行为负责,雷大淋(时任厦门国际信托风险管理部副经理)、宋长旭(时任厦门国际信托西南业务部总经理)、黄莎琳(时任厦门国际信托信托五部信托经理)均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国际信托成立于2002年5月,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注册资本4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云祥。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国际信托成立于2002年5月,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厦门市财政局下属的厦门经济特区财务公司组建而成,注册资本4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