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项目进度放款等,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下称国开行山西分行)被罚140万元。
具体而言,国开行山西分行共涉及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收取质价不符的银团贷款安排费5项违法违规事实。
因对国开行山西分行收取质价不符的银团贷款安排费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许向前被警告;因对国开行山西分行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焦涛同样被警告;因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客户财务服务费,李琦被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因对国开行山西分行收取质价不符的银团贷款安排费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许向前被警告;因对国开行山西分行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焦涛同样被警告;因利用职务便利索取客户财务服务费,李琦被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