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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攀升!流量金融,让金融消费者很受伤

2020-03-13 20:27:44  作者:柒财智库 来源:柒财经 

央视的315延期了,但是对于金融的投诉与日俱增。

从去年央视曝光“套路贷”、“714高炮”,现金贷赤露露的展现在人们眼前。其实,金融类的投诉每年都不少,只是摆在大家面前不多。

之前,315也曾经曝光过招商银行信用卡泄露持卡人信息的问题,也曾经深度的报道过信用卡盗刷、“闪付”盗刷的现象。不仅仅是315,从各大第三方投诉平台,以及媒体持续不断的曝光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关于金融的投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越来越多。

也许放到以前没有人注意过,也没有人重视过自己的金融消费权益。但是,随着金融的不断发展,结合移动设备、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形态和渠道,金融的问题不在简单是业务上的借贷,也不再是传统金融机构独自经营。

所以,从金融发展上而言,当形态出现多样性时,问题也随之而来。金融消费者越来越重视自身的权益,同样也代表着金融行业具有一定乱象。

01 金融形态的变化带来全新的运营模式

这个问题分两方面来看,有利有弊。

有利的一面在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发展确实到了一定的瓶颈,并且满足不了大众的需求。新金融的发展是金融业的一种革新,也是一种进步。

不利的因素在于,很多不是金融机构科班出身的企业,借助互联网、流量优势开展金融业务。从而乱象频出。

从金融业务中来看,传统的金融服务只是建立在简单的借贷形式之上。储蓄、国债、是常见的理财产品。贷款类则更加的单一,个人的住房贷款、企业的抵押贷款是主要的贷款品种。传统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信用贷款之前没有放开,消费贷款才是近5年出现的产品。

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加入,确实能满足人们的金融需求。很多的企业也看到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机会,目前大部分的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布局金融业务,甚至围绕自身产品创建了金融生态。根据现在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情况上来看,大多数还是集中在企业金融业务上。当然,传统金融机构的投诉量也不小。

从理财方面来看,针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投诉集中在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中,还有保险公司销售的保险产品。大部分的金融消费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本金损失,也有的是因为到期后利息跟产品说明中的不相符。

对于互联网金融和新兴金融来讲,理财骗局成了大家投诉的对象,很多金融消费者直接血本无归。

从贷款方面来看,集中在消费分期、砍头息、套路贷等。问题比较集中,而且大部分集中在新兴金融上。

所以,当金融发生改变就会带来一定的乱象,最为主要的是在金融消费者中,各个年龄段都或多或少的涉及到了金融诈骗、高利贷等问题。当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的这段时间,也是投诉量的高峰。

当金融变成了流量生意,就变成了看量不看质的商品。

02 都是流量惹的祸

现阶段金融行业,为了争抢客户失去的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远了不说,从去年开始套路借贷,消费分期被坑、理财被骗的曝光太多了。

过度的扩张,过度的争抢流量,导致了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上出现了严重的问题。现阶段,金融产品不再是高大上的产品,变成了只抓营销、片面宣传,不重视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

首先,门槛的降低是主要诱因。

让更多的人看到你,接受你,必须要降低门槛。也就是说,要想获得大量的流量,受众群体要广泛。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广撒网,一网下去看看能捞着多少鱼。尤其是一些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流量和导流,片面的宣传,降低门槛的引入。

从风险角度上来讲,门槛的降低就意味着你风险标准的降低,以后如果出现一定的风险,很容易造成风控失效。获取流量到一定程度开始进行流量转化的时候,金融机构、互金开始用尽了招数,放羊毛,打优惠牌甚至提升利率。总之,按照互联网运营的思维来讲,先拉进人来在做分类。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很多金融机构、互金、电商平台针对“老年人”制定了特殊的方案。开始针对老年群体进行流量收割。有句话说的好:得大妈者得天下拿下大妈就等于拿下全世界。比如说之前支付宝、京东在一些城市推出了“1分钱”坐车的活动。从运营角度来讲,这就是一种低门槛的获客。

大量的优惠信息、或者理财加息能够打动老年群体,这样以来,老年人对于风险的考虑就大大降低。总之一句话,先通过低门槛,有针对性的宣传把人吸引过来再说。

其次,片面宣传,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借贷上出现问题。

为了吸引人,很多金融机构和互金采用了片面宣传,对于所销售的商品、借贷产品只说好的,不说坏的。或者,宣传商品与事实严重不符。

从理财市场的角度来讲,有些金融机构违反了资管新规,对于理财产品的宣传进行了“保本保息”“兜底”。广告上说的天花乱坠,投资者一看不买简直就是吃亏上当,不能错过。

但是,实际上却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到了兑付的环节,保本保息也没有了,之前说的如何安全反倒成了一地鸡毛。这种现象不仅仅是互金存在,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理财公司也存在颇多。

从借款角度来讲,有些现金贷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套路贷,宣传的挺好,没利息、没违约金、甚至打出了免息的广告。结果借款人借钱后才发现,不是这个事儿,砍头息、套路贷、高利贷,三者全有。不还款来还给你打个骚扰电话,进行暴力催收。

所以,失实的营销,片面的宣传,先吸引人再转化的战略,让金融消费者很受伤,只追求利润和应收,忽视了金融本质,也是自身的不负责任。

最后,信息披露不到位。

在消费者保护中,知情权是消费者重要的权力之一。也就是说,我得明白买的什么?这个产品是什么?

但是,大多数的金融机构、私募基金公司、三方理财销售公司,对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做的不到位。很多投资者去银行买理财产品,或者通过各种互联网渠道购买理财产品,对于理财产品的本质、属性、投资标的都不了解。

所以,在后期的产品兑付、产品清算中出现了大量的风险,很多投资者是“被忽悠”购买的理财产品。

在销售过程中,金融机构对于这种重要信息,只字不提,直告诉投资人产品形态、产品规模、利率不对外披露产品要素、投资标的,让投资者两眼一抹黑。这不仅仅是违反了资管新规、银行理财新规中对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条款,更是违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知情权。

总结一下,进入流量时代的金融,更多的是通过广告宣传的方式来进行获客,大量的流量进行转化,从而达到营销的目的。

随着理财市场的“同质化”产品加剧,各方的竞争愈演愈烈,对于流量的获取也进入一个常态化。

对于借款市场来讲,门槛的不断降低,现金贷的活跃也让整个市场出现“鱼龙混杂”。通过互联网来获取流量,未来依然是金融机构和互金的主战场。那么,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由谁来保护呢?

市场、监管、从业者本身这三者之间都应该保护金融消费者。

监管机构应该出台更严格的措施,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也需要这些措施来约束金融从业者,不得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收割流量”。并且,监管为主导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长效机制,随着金融方式的不断变化,原有的机制已经落后,虽然央行、银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还要从具体业务形式和金融形态上更细化。

对于市场管理方来讲,应该制定相应的准则,约束互联网媒介在对于涉及金融广告上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机构片面宣传,或者进行“误导宣传”。并且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于那些片面宣传的产品和公司应该依据《公司法》、《广告法》等作出相应的处罚。

作为金融消费者来讲,金融本身带有的风险属性值得所有人警惕,广告宣传不可全信,毕竟金融消费涉及我们自身利益和真金白银,一定要慎之又慎。

流量时代的金融不要只记住获取和转化,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才是首要的任务,不能让金融消费者总受伤,总是投诉无门。(文 / 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 毕研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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