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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惩“校园贷”、“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

2018-06-25 14:54:25  作者:立夏 来源:柒闻网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同时正式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惩治涉“三大攻坚战”犯罪的办案重点,是依法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在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此外,对于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检察机关有何部署举措,万春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把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内容,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专门办案组织集中办理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北京、上海三级检察机关都设立了金融办案部门,加大金融检察专门人才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制度机制,积极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专业支持,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共同应对防控金融风险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加强对金融案件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正确适用法律,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防控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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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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