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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吃”央行18万罚单:存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等七项违规行为

2018-04-08 13:29:32  作者:冯超男 来源:柒闻网 

4月8日,柒闻网获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法相关规定,支付宝处以罚款18万。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支付宝存在七项违规行为,其中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支付宝存在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情况。
 
在产品宣传上,支付宝在视频、及官方微博中存在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另支付宝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支付宝在收集个人金融信息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并且存在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情况。
 
前述公告显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宝处罚款3万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
 
据柒闻网了解,支付宝并非首次被央行处罚,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官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134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要求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另2018年2月7日,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旗下《中国外汇》报道,包括财付通、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因开展跨境支付方面的违规问题被罚。
 
其中,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因跨境外汇支付服务经营范围问题、跨境外汇支付服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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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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