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观察10月19日消息,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对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袋宝”)的处罚公示,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钱袋宝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系《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首个罚单。
据了解,9月26日,美团点评对外宣布已完成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钱袋宝的全资收购。收购完成后,美团点评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初步完成下半场生态平台的支付布局。
据凤凰科技此前报道,钱袋宝创始人孙江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钱袋宝收购价格不便透露。记者进一步询问同美的集团获取支付牌照价格相比较时,他表示远远多于普通的壳公司。坊间传言,收购价在8亿至13亿人民币之间。
公开资料显示,钱袋宝是国内首批获得由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之一,注册资金为1.04亿元人民币。成立于2008年11月。钱袋宝支付牌照的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是各大商业银行的重要合作伙伴。
2016年,央行连续开出罚单,对支付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最大的一笔罚单,罚款加没收违法所得,总计高达近5300万元。分析人士表示,央行重在整顿市场,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为。
据了解,央行、财政部、住建部及工商总局等部委近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据央行官网显示,文件印发日期为2016年4月13日。
方案要求,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降低客户备付金账户资金沉淀;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央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推动清算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建设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应向央行申请清算业务牌照。
附相关被处罚支付机构名单:
支付机构 | 处罚时间 | 违规类型 | 处罚决定内容 |
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 2016年1月5日 | 严重违规造成了重大损失,被犯罪分子攻击了系统,造成了大量的关键数据泄漏。 | 注销互联网支付许可,停止12个省(市、区)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
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 2016年1月20日 |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保存客户身份资料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海南海岛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 2016年2月2日 | 未按照规定办理股权变更事项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2016年3月11日 |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
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2〕54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处以30万元罚款; 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和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处以30万元罚款; 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要求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处以35万元罚款。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6.5万元罚款。 |
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4月22日 | 违反支付业务规定 | 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2016年5月4日 | 违反反洗钱规定 | 罚款人民币35万元 |
易宝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2016年5月19日 | 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 罚款人民币45万元 |
贵州汇联通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16年5月20日 | 支付结算类 |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1.未按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处以1万元罚款,2.未按规定变更主要出资人处以2万元罚款,共计3万元罚款。 |
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6月1日 | 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 2016年7月22日 | 存在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外包服务管理不规范等严重违规现象。 | 依法没收银联商务有限公司违法所得6,134,255.55元,处以罚款26,537,022.20元,对其总公司及五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7月22日 | 存在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外包服务管理不规范等严重违规现象。 | 依法没收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033,755.34元,处以罚款11,101,266.02元,对其总公司及四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
易宝支付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5日 | 违反相关清算管理规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592246.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4倍的罚款42368984.00元。 |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8日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6万元 |
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9日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6万元 |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 2016年8月9日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6万元 |
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16年8月11日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预付卡业务管理、备付金管理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 2016年9月5日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11万元 |
广西支付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5日 | 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预付卡业务管理、备付金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 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万元 |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20日 | 违反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相关规定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14日 | 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