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支行(下称乌鲁木齐银行沙依巴克区支行)被罚40万元。
具体而言,乌鲁木齐银行沙依巴克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未按合同约定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形成风险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时任乌鲁木齐银行沙依巴克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陈亮被警告,并付款7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时任乌鲁木齐银行沙依巴克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陈亮被警告,并付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