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下称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被罚50万元。
具体而言,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
具体而言,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田蓬军(时任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责意健险部总经理)、马春燕(时任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车辆保险部总经理)、李清章(时任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即墨支公司负责人)均被警告,并分别被罚4万元、9万元及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中国人寿旗下分支机构本月内的首张罚单。11月8日,因未如实反映保险业务,虚假记载业务资料,中国人寿财险新平县支公司被罚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中国人寿旗下分支机构本月内的首张罚单。11月8日,因未如实反映保险业务,虚假记载业务资料,中国人寿财险新平县支公司被罚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