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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互联网和民间股累配资合同无效

2019-06-21 17:13:13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意见》第12条提出,依法审理股票配资合同纠纷,明确股票违规信用交易的民事责任。对于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互联网配资平台、民间配资公司等法人机构与投资者订的股累配资合同,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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