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奈雪的茶西安子公司因拖欠12万工程款被起诉

2021-07-29 15:39:30  作者:文聪 来源:柒闻网 

7月29日,陕西飞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宁建筑公司)与西安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雪餐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显示,奈雪餐饮公司因拖欠飞宁建筑公司12万工程款被起诉,审理法院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陕0103民初4407号。

据裁判书显示,2018年3月21日,飞宁建筑公司与奈雪餐饮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全部工程预算总造价为607180元,并约定:奈雪餐饮公司委托飞宁建筑公司总承包及施工奈雪的茶西安SKP店精装修工程。合同签订后,奈雪餐饮公司在规定时期内向飞宁建筑公司在支付工程总价的50%,即303590元作为工程预付款,飞宁建筑公司在在收到工程预付款后,开始备料落实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工程工作量达到100%(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签署的《工程验收单》为准)。
 
原告(飞宁建筑公司)称,其已履行合同及增项全部义务,被告(奈雪餐饮公司)应支付工程款607180元,增项项目工程款为19032.44元,合计为626212.44元,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504776.44元,尚有余款121436元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按约定支付剩余货款。
 
法院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被告向原告共计支付工程款485744元,尚欠工程款121436元,现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该款,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终的裁判结果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西安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陕西飞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21436元,并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该款自2021年2月19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分享到:  
来源

柒闻网

热点

推荐

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