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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金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0.41万元

2021-01-22 17:11:27  作者:苑桢 来源:柒闻网 

近日,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消金”)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涉及金额10.41万元,执行法院为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企查查显示,此项被执行人信息与中银消金与陈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有关。该案中,中银消金为原告。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认为,原则上原告是不可能成为被执行人。法院对于民事诉讼一般基于原告诉讼请求作出裁决。但还有一种特殊倾向,即被告反诉原告,法院同时支持原告与被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双方互负执行义务,有可能均成为被执行人。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魏广林表示,通常很多人都认为被告才可能被执行,但是很多案件中原告也可能负有一定义务。只要不履行判决当中确定的义务,原告也有可能被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中银消金2010年6月10日成立于上海,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原始股东为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8月,引入中银香港旗下中银信用卡(香港)、博德、红杉三家新股东,注册资本增至8.89亿元。2019年11月,中银消金变更注册资本申请获批,其注册资本增至15.14亿元。
 
官网信息显示,中银消金拥有抵押消费贷款、信用消费贷款、交易分期消费贷款三大产品体系,具体产品包含新易贷乐享贷、业主贷、保单贷等。
 
据官网披露的利率及收费公示,中银消金标准利息年化利率在9.125%-23.9%之间,消费分期手续费年化利率在12%到24%之间。逾期时按贷款余额0.01%/日-0.02%/日收取逾期违约金。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内中银消金共发生6次高管变更。2020年11月13日,朱强标中银消费金融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获批;2020年9月新增一名监事刘闻湘、赵蓉退出监事会;2020年8月,助理总经理刘纲获批;2020年7月,李正茂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董事兼总经理田红艳任职资格获批获批;2020年4月 董事杜雷雷任职资格获批。
 
财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中银消金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净利润1.01亿元,仅为2019年全年净利润6.59亿元的15%。截至报告期末,中银消金总资产为312.17亿元,总负债为231.7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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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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