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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清退在继续:湖北、四川等15地公示名单,有平台申请转型

2019-12-06 12:10:08  作者:杨洋 来源:柒财经 

柒财经了解到,日前,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北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示(第二批)》(以下简称《公示》)称,对第二批拟退出“僵尸类”网络借贷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据了解,湖北省第二批拟退出“僵尸类”网络借贷机构共有6家,分别为湖北佳佳盈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佳盈)、湖北惠农宝金融信息有限公司(惠农宝)、武汉富壹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富壹贷)、湖北中金高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楚金所)、湖北亿人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亿人财)、武汉互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互投金融)。

根据湖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网络借贷机构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网贷整治办发〔2019〕2号),要求加快网贷行业风险出清。

湖北金融监督局表示,名单通过反复核查,并经湖北省网贷整治办、互金整治办审核确认,而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8日。

01 至少15地公示清退名单

根据《公示》,湖北金融监督局要求公示中的“僵尸类”网络借贷机构在公告期满15个工作日内,主动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向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关闭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柒财经了解到,今年7月18日,湖北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拟退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的机构名单。其中,第一批退出的网贷机构共54家,加上此次公布的6家机构名单,目前湖北已公布60家拟退出“僵尸类”网贷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金融监管局(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段银弟今年10月25日在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上指出,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有序推进P2P网贷行业风险出清和涉众风险化解工作,全省147家法人网贷机构借贷余额降至41.74亿元、比年初下降26.51%。

其中,在营机构从年初的50家压降至41家(含暂时停业机构6家),完全停业机构106家,比年初增加9.28%。未来,还将推进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坚持严控增量、压缩存量,加大清退力度,做到机构不再新增,存量应退尽退。

段银弟还表示,全省第一批清退的53家机构已移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省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并注销52家机构的网站备案,剩余1家无网站的机构按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编辑注:前述54家中有53家位于武汉)

今年10月15日,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发布第二批“僵尸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公告。根据公告,武汉市清退的第二批网贷机构涉及佳佳盈财富、惠农宝金融、富壹贷、中金高科金服、亿人财金服、互投金融等6家公司,与前述《公示》中通报的相同。

事实上,由于网贷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各地有关部门正积极按照国家关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加速出清行业风险。其中,有媒体报道,自今年5月以来,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已经公布了145家自愿退出的网贷平台。
 
今年6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也公示了第一批失联类P2P网贷机构99家。7月,北京市朝阳区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第一批19家失联P2P网贷机构,截至目前,北京已公布两批共34家失联P2P平台。 

在公布清退名单的地区中,湖南省、山东省、广州市、重庆市、河南省、四川省均表示,2016年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其中,湖南、重庆、四川省等地表示要对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强调,在作出决定前,按照“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以及网贷合规“108”条标准前期通过机构自律检查、市县行政核查,以及省级层面的复查,但未有机构完全合规。

其中,“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

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全国纳入系统监管的在线运营网贷平台共有 427 家,比去年末减少60%,网贷平台借贷余额下降50%,出借人数下降了55%。据网贷之家不完全梳理,目前已有至少15地相继对外公示了辖区内网贷机构清退名单。

事实上,根据山东省、河北省、四川省等制定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中,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纳入监管范畴。

02 已有P2P申请转型

就已发布的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或征求意见来看,P2P、股权众筹等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新兴行业并未被列入监管范围。公开信息显示,P2P、股权众筹在2016年均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至今尚未完成。

日前,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媒体沟通会谈及网络借贷的下一步整治方向时表示,方向非常清楚,即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依法合规的分类处置为主要手段,争取再有一段时间,完成网络借贷平台的阶段性整治任务。

分类处置是指,对停业和立案机构,加快资产处置力度,特别是要建立依法、公开、公正办案机制,让公众了解办案的情况;对退出的机构,要明确按照退出时间表,确实兑付投资者的投资;对没有实时接入监测系统的机构,限期停止发新标,限期退出市场;对427家在运营的机构,在年底之前每家都完成分类处置的路径。

当前,P2P转型小贷的指导意见也已经出台。11月15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以下简称“83号文”),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

83号文指出,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细则,设定更为严格的标准。不过,83号文也强调,已退出的网贷机构不得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而这也意味着,已经宣布清盘退出的网贷机构,无法再通过该方式向小贷公司转型。

注册资本方面,83号文明确,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且出资形式应为货币。而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且首期实缴货币资本还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

同时,83号文强调,转型期限(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网贷机构,转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信息显示,当前已有2家网贷机构公开申请转型为小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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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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