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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贷遇转机!银保监会计划分级监管,部分P2P或可申请改制

2019-09-11 18:17:56  作者:刘新宇 来源:柒闻网 

证监会向银保监会提建议,获得了接纳。9月11日,多家媒体报道称,针对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规范与发展,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表示,已计划对网络小额贷款实施差异化监管,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制度和经营规则。
 
同时,将提高准入门槛,引入分级管理模式,以推动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扶优限劣、规范发展。银保监会指出,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经营主体是小额贷款公司。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的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现状来看,适当限制其外部融资渠道和比例,有利于督促其稳健经营,并且防范潜在风险扩散至整个金融机构。
 
银保监会还称,下一步,将在制定完善有关监管规制的过程中,结合肖钢委员的建议,进一步研究适度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比例、金融机构与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合作等问题,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服务长尾人群的能力。
 
据柒财经旗下柒闻网了解,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前主席肖钢带来了“支持发展互联网小贷公司满足普惠消费信贷需求”的提案。肖钢表示,中国消费信贷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面向广大群众、与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小额、普惠型消费信贷市场。
 
 
不过,肖钢认为,在互联网小贷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现实痛点,其中包括互联网小贷公司被近年来“现金贷”整治所误伤、传统小贷公司监管政策难以针对性地支持互联网小贷公司发展等问题。
 
在肖钢看来,应区分对待“现金贷”和消费信贷业务,支持与实际消费场景结合、小额普惠型的消费信贷健康发展。消费信贷与“现金贷”在业务特征、风险特征方面具有巨大差异,对消费增长、尤其是居民日常消费有巨大促进作用,并且不会被用作空转于实体经济以外的套利用途。
 
因此,在“现金贷”整顿的执行过程中,应避免对消费信贷业务产生误伤。其次,结合互联网小贷公司特点,与传统小贷公司区分对待,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此外,还应加强互联网小贷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并建立分级的管理机制。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非常赞同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模式有利于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质效。同时,在制定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制度和经营规划的过程中,已经提高了准入门槛,引入了分级管理模式。
 
柒闻网此前在报道中指出,包括山西省等在内,部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政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允许其通过向股东定向借款等方式融资。而河南省、湖南省、吉林省等则清退了部分不合规机构。
 
其中,今年1月,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曾连发10余项工作文件批复,取消了河南地区18家小贷公司的试点资格。同时,注销3家投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许可证。今年8月,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取消浚县丰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
 
据央行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797家,上半年全国小贷机构减少336家;贷款余额9240.81亿元,上半年减少304亿元。
 
目前来看,网络小贷机构的数量有望增加。今年7月,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表示,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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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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