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 交行、农行2家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罚

2019-08-07 17:13:36  作者:张莫 来源:柒闻网 

8月6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61号)显示,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6月至10月期间,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在办理部分客户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上海银保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
 
据柒财经旗下柒闻网了解,除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也因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在办理部分客户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事实上,近两个月,上海银保监局已接连对8家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处罚。前一批处罚的6家银行分别为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与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
 
其中,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罚金额最高,为40万元;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以及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均被罚30万元;招商银行则被罚款20万元,上述银行合计被罚19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分享到:  
来源

柒闻网

热点

推荐

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