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央行、银保监会接管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包商银行”)。
公告显示,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1年。
公告显示,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1年。
据了解,接管组由央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组长为周学东;接管组副组长为李国荣。
自2019年5月24日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建设银行组建托管工作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