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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业绩下滑超七成!3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2次在法院吃瘪

2019-04-08 17:26:19  作者:柯东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财报季来袭,多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2018年业绩也陆续出炉。陆家嘴(600663.SH)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了其入股的中银消费金融经营数据情况。财报显示,中银消费金融2018年净利润为5.59亿元。
 
具体而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中银消费金融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9亿元;而扣除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中银消费金融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为3.86亿元,同比骤降71.9%。
 
数据显示,中银消费金融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3.75亿元,2016年则为5.12亿元。中银消费金融表示,2018年,受资本充足率影响,公司业务规模以及营业收入受限。同时,资金等成本上升,业绩有所波动。
 
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事实上,对于中银消费金融来说,2018年确实是动荡的一年。公开信息显示,因多次违法违规,中银消费金融2018年内三次被监管部门处罚,合计罚没金额299万元。
 
 
其中,2018年5月25日,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7月,中银消费金融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上海银监局依法对中银消费金融作出警告,并罚没合计138.68万元。
 
这也是消费金融领域首张因“以贷收费”违规行为开出的罚单。2018年10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因收“贷款动用费”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为非法,该费用应从借款本金中扣除。
 
同时,对于逾期利息、滞纳金等总计超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年9月,在一起借款案中,江苏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也认定中银消费金融的“贷款动用费”于法无据,应从借款本金中扣减。
 
在处罚方面,2018年10月16日,央行发布对中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10万元罚款。10月19日,因“借款人收入情况贷前调查未尽职;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规定;未采取有效方式跟踪检查贷款资金使用”,中银消费金融被上海银监局责令要求整改,并处罚款150万元。
 
 
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银保监会获准建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之一。中国银行占股40.02%,为第一大股东;百联集团、陆家嘴、中银信用卡公司(中银香港旗下)分别持股20.64%、12.57%、12.37%。
 
目前,中银消费金融主要业务为线下大额信用贷、抵押消费贷线,额度在20万元以内。同时,还经营现金贷——中银消费钱包、新易贷与信用启航等,还与今日头条等合作助贷业务,由互联网平台提供用户、渠道。
 
4月3日,中银香港披露,中银消费金融的投资者同意所有投资者将参与中银消费的增加注册资本,而原定由博裕及红杉承担的增资额将由中国银行、百联集团、陆家嘴及中银信用卡公司根据其各自于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前在中银消费的股权比例承担。而博裕及红杉退出增资计划。(文 / 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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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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