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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少芬代言的这家P2P老板被判无期!7600万元未兑付,法人仍在逃

2019-01-07 17:42:46  作者:张莫 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日前,有投资人反映称,融业网CEO被判无期徒刑。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裁判文书,被告人王恒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对被办案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违法所得及被告人王恒违法所得的其他财物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赔偿,追缴和退赔的财物发还被害人。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王恒为融业网CEO。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18年1月29日、30日与31日等对案号为(2017)苏05刑初110号的案件进行多次审理,并于2018年12月28日进行宣判。
 
3名高管获刑3至5年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文件显示,2018年7月4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丹丹、高善学、姜立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做出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融业(苏州)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业网络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成立,董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业财富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注册成立,董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某和董静在逃成立上述关联公司后,于2013年起以融业财富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承诺7%-12%不等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以及到期还本付息的收益回报为诱饵,对外销售“日稳赢”、“租赁宝”和“融鑫宝”等多款理财产品。
 
自2015年9月起,王某等人将本市徐家汇路XXX号日月光中心25楼作为融业网络公司的办公地,并通过该公司的网站以及手机APP,对理财产品进行网络销售,募集的资金经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付公司”)结算后,统一归王某和董静支配。
 
期间,王某还通过向央视财经频道投放广告、邀请明星参加论坛、在网络投放宣传稿,以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融业系公司、融业网以及融业品牌,不断扩大融业系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郭丹丹于2015年7月进入融业网络公司任总经理,全面负责融业网络公司的日常运营;高善学于2015年8月经郭丹丹的介绍和推荐,入职融业网络公司任技术部总监;姜立平于2015年7月经郭丹丹的介绍和推荐,入职融业网络公司任市场部经理。
 
经鉴定,融业网的注册用户193,738人,其中22,614人进行过投资;自2015年9月21日至2016年1月2日期间,融业网络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147,859,481.34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尚有76,169,612.35元未兑付。经忒弥斯公司推广,有3,672名集资参与人在融业网进行注册,合计投资122,958,351.62元。
 
另查明,公安机关接集资参与人周某等人的报案后,于2015年12月30日立案侦查。姜立平和高善学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分别于2016年9月19日和9月26日主动投案。郭丹丹于2017年8月18日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茅村派出所投案。三名原审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郭丹丹、高善学、姜立平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于数额巨大。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郭丹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高善学、姜立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王恒被判无期徒刑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一审判决后,郭丹丹、高善学、姜立平不服,认为原判量刑过重,分别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郭丹丹、高善学、姜立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恰当,诉讼程序合法有效。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认定依据,与原判相同,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郭丹丹、高善学和姜立平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郭丹丹、高善学、姜立平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所作判决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现上诉人郭丹丹、高善学和姜立平及各自辩护人均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请求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本院不予准许。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正确。
 
而对于融业网CEO王恒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裁判文书显示,王恒另案处理,而董静仍处于在逃状态。不过,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裁判文书,被告人王恒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对于申诉人申请追究董静刑事责任的要求,法院表示董静非本案被告人,不属于开庭审理的范围,故对该部分要求,法院在判决中不予评判。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综合各方材料了解到,董静仍处于在逃状态。
 
蔡少芬为“代言人”
 
2015年12月,融业网曝出兑付危机,据澎湃新闻报道,涉案资金有7000万余。融业网管理人员表示,会在1、2个月间完成对投资人的兑付工作。据了解,上海黄浦公安分局于2018年12月30日正式对融业网立案侦查。
 
公开信息显示,在融业网运营期间,王恒为吸引更多人投资,借助媒体将融业网宣传成实力雄厚的高端财富管理公司。曾以CCTV2财经频道战略同盟的旗号对外宣传,在央视短暂播出过公司广告,后因不明原因停止。
 
左为融业网CEO王恒
 
而后,融业网宣称聘请香港明星蔡少芬为该网站作形象代言,并大力宣传接受国信证券1亿投资的虚假新闻。甚至将甚至在平台出现问题的时候,其还声称有一块价值2亿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可以变现。
 
据东方卫视、第一财经等报道,蔡少芬曾于2015年12月3日出席融业网总部举办的活动。蔡少芬在采访时表示,她更愿意做公益与慈善。蔡少芬称,“有一批钱,可能就会放在定期,有一批钱放在活期里面去做比较有风险的投资。”
 
 
法院发布的判决文书也显示,在公司运营期间,王某还通过向央视财经频道投放广告、邀请明星参加论坛、在网络投放宣传稿,以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融业系公司、融业网以及融业品牌,不断扩大融业系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据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融业网所邀请的明星正是蔡少芬。(文 / 张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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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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