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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中晋系”公司非法集资超400亿元 实控人徐勤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2018-09-19 15:31:28  作者:立夏 来源:柒闻网 

9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国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太集团”)、实控人徐勤等10人集资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结果显示,国太集团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3亿元;判处徐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佳菁等9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据了解,2011年10月起,徐勤先后设立中晋财务公司、中晋基金公司、中晋资产公司及国太集团,并由国太集团统一安排下属各公司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运营、人事和行政。为谋取非法利益,徐勤等10名被告人明知国太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无盈利能力,仍假借私募股权基金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各种虚假宣传,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共同实施集资诈骗行为。
 
截至2016年4月5日案发,国太集团非法集资共计400亿余元,绝大多数集资款被国太集团消耗、挥霍于还本付息、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购买豪车、豪华旅游、广告宣传等,案发时未兑付本金共计48亿余元,涉及1.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
 
截至目前,本案已查封、扣押、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国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徐勤等10名被告人分别作为国太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亦构成集资诈骗罪。
 
同时,被告单位及徐勤等10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全国多地1.2万余名集资参与人财产损失达4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严惩。徐勤虽有协助抓捕同案犯的立功表现,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柒闻网了解到,“中晋系”公司采用所谓的合伙人模式,邀请著名台球运动员“潘晓婷”代言,冠名上海本土的电视节目,并在市中心悬挂显眼广告牌,通过种种包装手段,中晋系用10%到25%不等的高收益来吸引投资者,在2015年更是推出了收益率高达400%的产品。
 
此前,“中晋美女员工炫富”引发广泛关注,也拉开了“中晋系”公司非法集资的大幕。2016年4月6日,上海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发布消息称,4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根据群众举报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国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进行了查处,徐勤等人在准备出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在机场截获,其余20余名核心组织成员在4月5日也被全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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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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