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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开展P2P合规检查:要求9月25日前申报,逾期视为放弃

2018-09-13 16:58:52  作者:青青 来源:柒闻网 

9月10日,山东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办公室(下称“山东P2P整治办”)发布了《关于开展辖区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鲁网贷整治办发[2018] 22 号)(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山东省各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已经纳入各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名单的网贷机构开展检查,并做到机构与业务检查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
 
据了解,此次合规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二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三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四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五是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六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七是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八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九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十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山东省各市要督促网贷机构及时开展自查,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各机构自查报告及附件资料要于2018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注册地市整治办,并加盖机构公章、高管人员、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章,出具高管及主要股东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整改,按照退出类机构处理。
 
此外,各市整治办负责汇总辖内网贷机构自查报告形成本市的汇总报告,经各市金融办、银监分局相关负责人员审签后,于2018年10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省P2P网贷整治联合办公室;自律检查报告要于2018年11月15前报送至省P2P网贷整治联合办公室;各市整治办应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行政核查报告报送至省P2P网贷整治联合办公室。
 
《通知》强调,在行政核查中如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要严肃通报,追责问责,并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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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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