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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融办:严打P2P借款人逃废债 造成不良影响将移送相关部门

2018-08-10 19:00:52  作者:立夏 来源:柒闻网 

8月10日,厦门市金融办发布《关于打击网贷平台借款人逃废债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网贷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网贷平台的风险爆发。
 
厦门金融办表示,为促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互金整治办文件精神,就相关事项作出通告。
 
《通告》强调,在厦门市网贷平台签订合法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有可供履行债务的资产,但逾期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厦门市金融办将上报国家互金整治办并把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此外,试图通过信访、投诉等方式借机恶意逃避债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厦门市金融办将把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柒闻网了解到,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互金整治办”)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P2P网贷行业借款人恶意选废债行为,并表示拟将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
 
互金整治办要求各地尽快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全国整治办拟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8月9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督促P2P平台借款人积极履行 还款义务的通告》,对外公布了首批会员平台部分借款人逾期相关信息。
 
深圳互金协会指出,无论P2P平台是否正常运营或是暂停营业、清盘退出、经侦立案,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平台借款人都应该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出现故意拖延、无理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以免因此遭受各种限制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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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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