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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整治拒收现金:存在违规行为限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2018-07-13 16:15:11  作者:立夏 来源:柒闻网 

近日,央行官网信息显示,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央行就拒收现金问题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 、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另央行就整治拒收现金发布答记者问,表示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央行表示,近年来,随着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发展,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央行指出,出台公告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同时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以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公告中指出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情形,央行强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反洗钱、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进行支付的,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电商平台、无人销售、自助服务、网络政务等场景,以网络化、无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也不具备现金收取条件,协商一致后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同时,央行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央行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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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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