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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下发网贷验收方案:采用分级原则,规模9亿元以上由省市联合验收

2018-03-23 11:47:14  作者:冯超男 来源:柒闻网 

日前,广州市金融局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按照国家网贷整治办P2P分领域整改验收时间安排,整体上我市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等工作。
 
柒闻网注意到,根据网贷机构业务规模(以2017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分级开展整改验收工作。
 
其中,业务规模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初验结果按程序报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由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联合出具。
 
方案提到,对于《暂行办法》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2016年8月24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违规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对于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在银行存管方面,未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的,不予验收通过。另对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的网贷机构,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网贷机构,不予验收通过。
 
方案提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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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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