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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局要求现金贷平台停止新增业务 明确退出时间

2017-12-25 17:54:00  作者:王美文 来源:柒闻网 

12月25日,广州市金融局发布《广州市金融局关于转发省互金整治办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和参与“现金贷”业务相关通知的函》(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自12月15日起,停止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制定退出计划,明确退出时间。
 
 
《通知》表示,各网贷机构应就其是否从事(含与第三方机构合作从事)现金贷、业务是否违反“四个不得”(详见《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等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报告及整改(退出)计划由各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收集,于12月29日前汇总报送。
 
在银行存管方面,《通知》指出,各市金融局、银监部门应督促尚未实现银行资金存管的网贷机构,加快与通过国家网贷整治办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对于已实现银行资金存管,但存管银行没有通过国家网贷整治办测评的,应督促机构予以整改。同时,鼓励优先选择在本省设有经营实体,通过测评的银行实现资金存管。
 
在备案方面,《通知》强调,将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一家一策、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的原则,有序开展辖内存量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与备案登记工作,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确保向常态化监管的稳步过渡。
 
此外,平台在公示期间收到出借人或借款人以及其他网贷机构对公示机构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各地整治办应当撤销公示内容并对网贷机构重新进行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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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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