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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投诉信2064封! 中消协举报酷骑单车公司涉嫌刑事犯罪

2017-12-21 16:37:18  作者:冯超男 来源:柒闻网 

12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再次针对共享单车酷骑存在问题再度发声,发布了《中消协就酷骑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消费者反映和前期调查情况,中消协向有关公安机关提交刑事举报书,举报酷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骑”)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前述通知指出,今年8月下旬以来,酷骑因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出现严重问题,并先后关闭网上、电话等退款通道,导致消费者大面积投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自2017年11月23日,中消协不断收到酷骑单车消费者来信,要求退还押金、预付费,控告酷骑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等。到12月21日,中消协已收到全国各地消费者请求诉讼信2064封。
 
2017年3月、9月和12月,中消协曾三次约谈酷骑公司,要求说明情况,对方始终不予回复。
 
为推动解决消费者诉求,中消协曾派工作人员前往位于北京通州的酷骑单车总部实地调查,发现酷骑公司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根据其在办公场所张贴的《酷骑单车后续使用及退押金事宜的通知》,中消协委托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对其宣称的位于四川的退押金场所进行调查,发现该房屋系私人产业,酷骑单车并未与房主达成租赁协议,现场也无法找到公司相关人员。由于酷骑公司所发通知不实,误导大量消费者不断前往,一度每天约有一百多人前往讨要押金。
 
2017年12月12日,中消协向酷骑公司发出公开信,要求酷骑公司相关责任人主动与我会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依法承担企业及个人应负法律责任,主动回应消费者关切和公众质疑,并向消费者公开道歉。
 
但酷骑及其主要负责人至今仍不露面、不联系、不回应。中消协认为,酷骑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近日,中消协就共享单车的问题建议对共享单车等电子商务经营者收取押金、预付费进行立法规制。
 
据中消协强调,押金是租用特定标的物的质押担保,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主要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押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企业任何情况下不得挪用。
 
因押金、预付费法律属性上有所区别,中消协建议,采用不同管理制度。对于押金,采取“预授权”冻结制度,防止押金流入企业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对于消费者预付费,采取资金存管或者保证金提存制度,专款专用,防止挪用。同时,建议从资质限定、合同规制、履约担保、信息披露、费用退还、冷静期、退市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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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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