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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将加大互金广告监管力度:违法虚假广告罚款超340万

2017-09-05 17:29:59  作者:柯东 来源:柒闻网 

9月4日,工商总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同时,将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整体部署,延长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期限,依据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下发的《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测监管,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

对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构成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的,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职责进行查处,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据互联网金融中心不完全统计,从2015年以来,因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而收到工商部门罚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不在少数,且多数发生在上海,总计罚款超过340万。

据了解,一行三会今年累计开出的“罚单”数量已达1828张,而信披、网贷、支付则成重点监管领域。分析人士认为,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传统金融演化到互联网金融和移动互联网金融领域,而这方面的监管比较薄弱。

而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等新的金融形式,发展快、成本低、覆盖广、管理弱,潜在的风险巨大,因此在鼓励金融新业态发展、实现普惠金融的同时,也要对此领域进行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此外,8月25日,工商总局公布2017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时,山东青岛未来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点名。该公司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提供服务的可靠性、稳定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广告含有“资金池资金流是永续增加的,保证消费者100%分红权…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由第三方工商银行监管,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无意外损失”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7年2月,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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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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