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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互金协会再发校园贷禁令:网贷机构应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

2017-08-01 20:19:35  作者:冯超男 来源:柒闻网 

8月1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关于识别和暂停“现金贷”等产品中学生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目前,清理整顿和停止开展校园贷业务取得良好成效,但仍有部分在校学生通过网贷平台“现金贷”、“消费贷”、“白领贷”、“信用贷”等业务进行借款,突破了校园贷的范畴和底线。
 
为此,广州互金协会要求,各网贷会员单位应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等进行必要性审核,尤其是对年龄22周岁以下的借款人应进行审核,核实为学生的身份的,不得提供借款撮合服务。
 
《通知》指出,各网贷机构单位认真自查“现金贷”、“消费贷”等相关业务借款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规范业务发展。如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协会将配合金融监管部门进行整治和查处。

 
 
据了解,此次并非广州互金协会首次发文,整治校园贷。今年7月20日,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关于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的通知》,要求各网贷机构会员单位不得开展校园网贷业务,从即日起,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主动下架相关校园网贷业务的产品,停止发布新的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
 
另外,7月28日,福建省金融办、福建银监局、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不良校园网贷整治的六条措施》。从强化对青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强化对青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严惩校园网贷平台不良经营行为、做好校园网贷舆情监测和引导、做好校园网贷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强校园网贷整治联动协作等6个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与规范。
 
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一些非网贷机构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突破了校园网贷的范畴和底线,一些“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不良借贷问题突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因此要加强校园贷的规范管理。同时,文件中明确指出,未经银行与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业务,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渐消化存量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网贷机构逐渐退出校园贷舞台之时,银行却在今年慢慢地回到了校园金融这个领域。今年5月,中国银行推出"中银E贷·校园贷",在华中师范大学先行推广;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则推出"金蜜蜂校园快贷",在广州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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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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